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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

綜合高中課程目標:

(一)多元的課程

綜合高中是指在一所學校內,同時融合了高中及高職的課程。高一的時候培養基本能力,同時協助同學自我瞭解並培養興趣;高二以後,你可在學校提供的課程中依自己的興趣及能力、升學或就業需要,選修適合的課程,培養專長,做專業的學習。

(二)學習的主人

綜合高中的課程分為「必修科目」與「選修科目」;必修科目奠定學生一般高中的基礎能力,選修課程則依興趣培養學生的專業知能。在綜合高中裡,學生所學的必修科目,佔學習總時數的28%%u523035%%uFF1B其餘的學習,只要有興趣及能力,再加上師長建議,並配合學校提供的課程及輔導;你,可以成為自己學習的主人。

(三)適性的輔導

就讀綜合高中,讓同學不必在國三時就急於選擇普通高中或高職的某一類科就讀,你可以在進入綜合高中之後,透過學校生涯試探與輔導,了解自我的性向、興趣、能力以及各行職業工作世界之後,再做選擇。除了生涯輔導之外,綜合高中也提供了完善的學習輔導,運用各種測量方法,來瞭解你個人的學習特點,幫助你安排自我的學習計畫,並適時解決你學習上的困難,使你更能在多元的課程中找出適合自己的路。

(四)寬廣的進路

就讀綜合高中期間,學校會視學生需求安排到大專院校及職業場所參觀,或是舉辦博覽會、座談會等,讓同學們瞭解未來畢業後的出路。一般說來,如果要升學,可以就讀普通大學、科技大學、技術學院、二專、軍警學校等;如果要就業,可以依據就學期間所取得的職業證照或接受政府職訓輔導,取得工作機會。

(五)學年學分制 由教育部所訂的課程標準或綱要中,訂定學生畢業應修習的學分總量,除修習指定必修科目和學分外,學生依規定可選修自己需要的科目和學分,修習及格達到規定畢業學分即可畢業,此種課程修習制度稱之為學分制。而採用學分制的學校,亦同時規定學生修業年限(以三年為原則,必要時得延長,績優生得縮短修業年限,以一年為限),即稱為學年學分制。

(六)必修和選修

必修科目:教育部及學校訂定之課程標準,此類科目成績不及格則學生無法順利畢業稱為必修科目。 選修科目:學校依區域特色、學校發展目標及學生特質或需求所訂定的科目,供學生依需求選讀之科目,即為選修科目。

(七)課程內涵

高一統整試探:以高中課程為主軸,轉銜國中課程內容,建立學生通識及博雅學科之基本能力,並加強學生自我探索之能力。 高二試探分化:本階段透過選修及輔導,逐步加重專業學科之比重,其課程可概分為學術學程(以升大學院校為主)、專門學程(以升四技二專為主)兩大類,學生可依其性向、興趣及能力選修。 高三分化專精:本階段仍延續高二之主軸,強化與提昇學生之專業能力,輔導學生往大學院校及技專校院體系發展,同時鼓勵學生取得丙級或乙級職業證照,以加強其競爭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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